72号 我的喧哗与骚动以及爱与痛
残阳如血,穿透玻璃映照在宿舍右角的床铺上,那里立着一张摆放着零乱书籍的电脑桌。我努力睁开惺忪的双眼,一眼便瞧见那被遗忘在电脑桌上的犄角旮旯里的相册,虽然它蒙着时间留下的灰迹,但装载的记忆却不会落满飞尘。
所谓世事如书,但我只偏爱你。
初三那年,我与他初识。那时他在我眼里便是盛世美颜,还透着些许的痞气。关于其他,我却一概不知。那之后,我便安静又羞涩的关注着他,默默的踩着他的足迹一路跟随。
后来偶然得知他的名字,是在学校举行篮球比赛的时候。球场上的他宛如战场上的狄青,运球、防守、投球,一连串动作行云流水。周围观看的女生无一不为他尖叫呐喊。
而我,安安静静的站在人群中,眼中只有他,周围的喧嚣于我毫无关系。此后数年,眼中心中只他一个。
课外活动看他打篮球已然是我的必修课,每一次,每一场,每一个不同的他。我总是安安静静的站在属于我的一小块地方,用我认真的目光追随他——也许那时还有着青涩稚嫩的爱慕,我却不自知。
他每投一球,我雀跃万分,仿佛那是我至高的荣耀;篮球擦框而过,我沮丧万分,似乎失去了勃勃生机。每一分每一秒,每个心跳每个微笑,我几乎要和他融为一体,即使他从不认识我,甚至不知道我的存在。
少不更事,我单纯的享受着这份纯粹干净的甜蜜感,却不知道这就是所谓情窦初开。
再后来,我懵懂的明白什么是喜欢,什么是依恋,我终于能告诉自己我喜欢他,很喜欢。
于是那一年高二,中午放学的人潮中,我默默跟随着他的目光中第一次出现了他主动转身的身影。
我紧张的不知所措,怕他发现自己的小秘密,却又期待着他能回应自己微渺的感情。
然而他似乎更紧张——他双手紧握着一张纸条,努力避开众人的目光硬塞进我手里,假装四处观望,但我却看的清楚他红透的耳尖。
双手交触的瞬间我情不自禁的瑟缩,闪烁的目光中他匆匆忙忙冲进拥挤的人群消失不见,留我一人在原地目瞪口呆。
半晌才反应过来的我一路飞奔回宿舍,纸条紧紧攥在手心里,几乎要将纸条上未知的字句刻在手心里。回到宿舍,我手忙脚乱的打开纸条,那是一张每个小商店都能见到的信纸,唯一见不到的就是那行隽秀的字,仿佛烙在纸上:要不我们在一起吧?
在一起?在一起!
我欣喜若狂,却又死死压住雀跃欢喜一颗乱跳的心。那一刻我仿佛被分成了两半,冷静的皮囊和疯狂的内心,犹如一块坚冰包裹了沸腾的滚油,恍若梦境般不真实。
那——在一起吗?当然要在一起!
和他在一起以后,我才发现自己文静娴淑的外表下藏着一颗野性的心。他带着我一起打篮球、一起飙车、一起醉酒,所有称得上疯狂的事我们都肆无忌惮的去做。而在那种疯狂和躁动之下,我毫无安全感,我很难说服自己我们彼此相爱,彼此铭记。
直到那一次,有泪不轻弹的他因为找不到我而眼泪决堤,我才发现我们已经是彼此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
大概每个女生都曾做过一生一次的最荒唐的事。正如我的疯狂推翻了我的理智,让我把所有都交与了他,第一次牵手,第一次接吻,第一次夜不归宿,甚至于更多也更珍贵的第一次。即使我早已知道他的温柔不仅仅对我,更有大把在享受他温柔的人。
对,他不是暖男,他是中央空调。
但彼时深陷爱河的我如何顾得了那么多,喜欢那便喜欢了,爱了也就没法回头了。
于是,衣带渐宽终不悔,为伊消得人憔悴。
所以,不久之后我等到了我的苦果。
大学第一年第一个学期第一个周六——他总是在这些极具韵味的日子里给我留下刻骨铭心的回忆,没有一次例外。
那天他说要来看我,跨过山河大海,也跨过人山人海。我掐着指头算时间,从学校到车站,从车站到出站口,每一段路都精心计算时间,最后拍板一早就走,十二点半到车站,一点就能见到亲爱的他。
开开心心的我就像《小王子》里说的那样:“如果你说你在下午四点来,从三点钟开始,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,时间越临近,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。 到了四点钟的时候,我就会坐立不安,我发现了幸福的价值,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,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准备好迎接你的心情了。”
十二点四十,我在车站翘首以盼,带着激动与欣喜。
一点,感觉自己的心要突出来,很快就能见到亲爱的他,好紧张。
一点十分,四处张望,却望不见他的身影,有些焦急,还要按捺住狂跳的心。
一点半,怀着忐忑拨通他的电话,机械的女声却说对方已关机。
肯定是手机没电了吧?要不然就是没信号了。我失望的挂断电话,为他找了千百种理由,唯独没有想过他不会来。
四点,终于等到他的消息——我不来了。
不来了?什么意思,为什么不来了?那一瞬间我所有的思绪清扫一空,大片大片的空白侵占了我的大脑让我无法思考。我傻傻的站在那里,攥着手机两眼发直,直到陪我一起的她大叫我的名字。
肯定是在开玩笑,车晚点不也是经常的事吗?我强压下心头涌起的不安和慌乱拨通他的电话,得到的却只有冰冷的机械女声: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。
怎么会……我无助的看向她,只觉得视线里一片雾气迷蒙。
怎么办、怎么——他的朋友!给他的朋友打电话!顾不上回答舍友,慌乱如我抖着手拨通了他朋友的电话,一个字一个字问为什么。那边沉默了很久,久到我以为通话中断,才等到心碎的回答——以后照顾好自己。已经有人替你照顾他了。
假的……都是假的!眼泪顺着脸颊悄无声息的滑到嘴角,涩涩的。
浑浑噩噩中我被好友从车站拖回去,没有鬼哭狼嚎,也没有多余的哭诉,洗了把脸安静地躺上床,裹着被子发呆,却不知何时睡着。再醒来的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。
坐在桌边的好友看着我,问我发生了什么,我告诉她,我做了一个梦,梦见我和他手牵手共赴孟婆桥,可是走到桥中央的时候,他却将我一把推到万丈深渊……
其实,我知道的,他早已不再是那个我喜欢的少年。
但是,他的温柔他的宠溺,我却自甘沉沦其中。
当年初见,我年少,他不更事;后来喜欢,我交付一腔深情,他许我一世安好;然而少年不负情深,再多的喜欢终究不是爱。
所有的柔情,所有的甜蜜,彼时于我如何蜜糖般欢喜,此时便有多砒霜般锥心。
半年,六个月,一百八十天,四千三百二十个小时。我花了那么多时间去哀悼我五年的爱情,最终艰难的爬出他给予我莫大的阴影,回头却发现当年自己傻的无药可救,一次又一次毫无意义的欺骗自己是那么荒诞可笑。
我知道的,他并没有我爱他那么爱我,没有只对我温柔,也没有一腔深情只付于我。
我只是不愿意揭破那层虚幻的纱,尽管它那么不堪一击。
但我终于能够甩开他做自己的女王。因为我明白我们的爱情败给了现实,只有童话里公主和王子的爱情故事才会那么完美没有瑕疵。但扪心自问,那也不是我想要的感情。
好友说,披着爱情的皮的喜欢终究也只是一时的冲动和好奇,骗了自己那么久,在虚幻的柔情蜜意中活了那么久,足够了。
好友还说,哪个女王没遇到过个坎儿。过去了,就是铁血女王叶卡捷琳娜,过不去,只能是受制于人的伊丽莎白。
我不是叶卡捷琳娜,她的果决我永远也学不会。但我也不是伊丽莎白,我已经抛弃了自己的怯懦。我只是自己的女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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